(一)综合借阅读者须知:
1.本馆实行开架借阅服务,读者可自行取阅,每次限取3册,轻拿轻放。
2.请爱护书籍,如有故意损坏书籍者,将按《巴中市图书馆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的有关条款赔偿。
3.读者凭证外借,每次外借可借阅1—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到期如需要可续借1次。
4.办理文献外借手续前,应先检查所借文献有无破损、缺页等现象,若有请及时告知管理员,并加盖破损证明章,以明责任。
5.借还文献时,应仔细核对电脑屏幕所显示的借还记录,确定无误后,方可离开。
6.严禁在借阅区从事赌博、吸毒、传销、非法集会等一切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报警处理。
7.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馆内秩序和良好的阅读环境。
(二)报纸、期刊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报纸、期刊仅供在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2.读者进入本室前请将所带包及私人书籍存放到存包处,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3.本室实行全开架阅览,期刊每次限取一册,报纸每次限取一种,阅览后请放回原处再取阅。
4.请爱护报刊资料,阅览时应仔细查看报刊有无污损,如发现应立即声明;不得撕页、污损、裁剪、勾划、书写、调换等,违者按《巴中市图书馆赔偿标准》处理。
5.保持安静,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
6.请勿携带食物,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勿随地丢弃纸张、废物等,保持室内整洁。
7.请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自觉维护馆内秩序,不抢占座位、书包柜等,不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三)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1.电子阅览区是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互联网服务场所。
2.电子阅览区以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为原则,为未成年人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免费、便利、内容健康的公益性互联网服务。
3.电子阅览区实行免费开放,开放时间与图书馆开放时间一致。
4.电子阅览区实行限时服务。为保障公益性互联网服务的普遍均等性,每人每日上网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2小时,成年人在电脑空闲的情况下可以再次登记上网2小时。
5.未成年人上机需经监护人授权同意。为确保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未成年人每人每日上网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小时。
6.电子阅览区可通过局域网开展益智类游戏服务和经文化和旅游部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委员会认定的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服务,禁止包含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的游戏服务。
7.电子阅览区应保持整洁、安静,禁止在室内吸烟、大声喧哗。
(四)少儿借阅室读者须知:
1.本区主要为3-12岁读者提供文献借阅服务,6岁以下儿童入馆须有家长陪同。
2.请自觉遵守本馆规定,不在室内吸烟、饮食、大声喧哗、接打电话、追逐嬉闹、聚众游戏等。
3.阅览室实行开架借阅服务,自行取阅,每次限取3册,轻拿轻放;
4.请爱护书籍, 如有故意损坏书籍者,将按《巴中市图书馆文献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定》的有关条款赔偿。
5.读者凭证外借,每次外借可借阅1—3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到期如需要可续借1次。
6.办理文献外借手续前,应先检查所借文献有无破损、缺页等现象,若有请及时告知管理员,并加盖破损证明章,以明责任。
7.借还文献时,应仔细核对电脑屏幕所显示的借还记录,确定无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