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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发布日期:2023-10-08 10:07:44 信息来源:美丽巴中 作者: 浏览量: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巴中市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40元/月(机构供养特困人员参照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执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33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62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693元/月。

  自2015年以来,实现“十连增”,增幅分别达85%、122%、140.5%、131%。调整后的标准从2023年7月起执行,本次提标将惠及全市城乡困难群众32万余人。